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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4-12-01 11:34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498号)、《南华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本科第12年级学生均可以申报, 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但可作为项目参加人员参与项目的研究工作。

研究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参加项目的申报工作。

2申报要求

1)项目的研究内容要与专业学习联系紧密,而且必须以现有的实验条件为依托。各学院必须保证实验室为项目研究的开展提供支持。

2)项目申报人和团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并能在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项目研究和实验过程。

3)教师的科研、教学研究项目而不宜由学生完成的项目,不能作为学生项目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过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申报2014年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5)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凡是以团队名义申报的项目中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为扩大学生受益面,建议每团队由5人组成。

6)项目研究时间为1—3年。

7)申报材料必须符合省教育厅的要求。

3、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按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见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及《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开题报告》(见附件3),交学院汇总。(其中附件2打印稿一式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附件3打印稿一式五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由于省教育厅对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因此请各学院对学生申报项目先进行初审,并按教务处下达给各学院的指标数择优推荐到学校进行项目评审,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4教务处不受理超额申报、形式审查不合格及个人上报的材料。

3各学院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汇总表打印稿一式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并将学院的推荐申报的项目材料按要求于2014425日前上交给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肖怿,同时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开题报告》(见附件3)的要求做好PPT(每个项目10分钟)准备。

4)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采取项目团队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时间:55日至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择优推荐23项项目上报湖南省教育厅。未推荐上报的项目,将择优确立南华大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附件:

1《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2《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3、《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开题报告》;

4、《各学院2014年度创新实验项目申报名额表》;

5《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4-4-1
附件【南华大学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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