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已开始对外校学生开放申请,欢迎有志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领域研究的优秀2015届相关专业学生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步骤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本原则
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正公平、专业相近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5届普教本科毕业生,且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所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的资格名单推免生之列。
3. 符合南华大学201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详见南华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usc.edu.cn/yjs/)。
三、接收专业及优惠政策
接受专业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两个专业,所有被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均享受南华大学推免生同等优惠政策。
四、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向我院教学科研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5、南华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6、个人陈述一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拟推攻读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五、工作流程
1.申请人填写《南华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于2014年9月30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至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学科研办,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院会同各相关招生学位点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14年10月9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3.我院整理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的申请人资料并上报至校研究生处。
4. 南华大学研究生处发接收函。
5. 被录取学生按照南华大学研究生处相关程序办理正式手续。
六、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验(或社会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四部分。
1、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若采用面试方式,要求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主要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90分钟,考试科目必须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3)实验(或社会实践)能力考核
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
4)综合面试测评
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2、复试评分细则
复试成绩总分100。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验(或社会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四部分成绩。
其中,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分;专业课笔试40分;实验(实践)能力测试20分;综合面试30分。
七、注意事项
1.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2. 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3.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在大学阶段最后一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八、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学科研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邮编:421001;
咨询电话:0734-8281617;8281321 传真:0731-828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