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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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并组织开展第二批招生复试的通知
2019-04-03 15:11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要求,按照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院拟于2019年4月3日16:00至4月4日12:00开放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相关通知如下。

一、缺额专业及名额

                                                        

单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缺额名额

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公共卫生学院

105300

公共卫生硕士(环境医学/卫生监督)

5

105300

公共卫生硕士(卫生检验与检疫)

5

105300

公共卫生硕士(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事业管理)

8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环劳卫/毒理)

1

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委托面试)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放射毒理)

1

二、学院调剂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招生专业与调剂专业相近、本科专业与调剂专业相近、综合考虑初试成绩的原则。

三、第二批复试安排

1. 第二批复试时间:4月9-10日。

1)笔试(占30分)

为专业课和专业英语翻译考试,按报考一级学科专业命题。

笔试时间:4919:30-21:30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占30分)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占40分)

1)考核专业综合能力与思想政治素质。(30分)

2)英语口语、听力面试(占10分)。

2)(3)考核时间:4108:00-12:00

考核地点:待通知

2. 第二批复试对象:第一志愿上线的MPH考生、调剂考生。

四、调剂复试流程

1. 资格审查:

考生4月9日上午8:30~12:00到公共卫生学院教学科研办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领取复试报到单,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收费标准,凭报到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复试费120元;

2. 考生在学院报到时提交A4纸复印件1份(按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顺序装订)、思想政治审查表,并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3. 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由学院拟定,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4. 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地点在红湘校区图书馆)和体检(医疗中心);

5. 拟录取:校外调剂考生必须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后,才算完成复试程序。考生确定“待录取”必须慎重,一旦确认,不能更改。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6.  4月11日12:00前,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及缺额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五、拟录取

1、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3

2、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公共卫生学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非全日制

3、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6、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六、其他说明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公共卫生学院教学科研办进行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如无法及时提供本材料,于复试后将材料邮寄至报考学院)。

⑤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该类考生一律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2)加分资格审查

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向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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