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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5-06-12 08:37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南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确保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录取工作安全稳定、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加强博士研究生的招录工作,特制定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科学选拔,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质量优先。规范复试工作,严明招生纪律,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1)按学校要求制订并组织实施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制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复试方案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2)指导成立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3)协调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4)审核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结果,并及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 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

组长由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博士生导师及学术水平较高的同行专家代表组成。

职责:(1)签订“公正”承诺书,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并进行综合排序。(4)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及时提交拟录取结果,并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南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的初试三科总分不低于150分,英语不低于45分。

四、博士招生计划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博士招生计划13人。

五、博士招生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统一采用线下复试。

(二)复试形式:采取面试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科研能力。申请人以PPT的形式汇报,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申请人汇报时间在10分钟左右。汇报完毕后回答专家小组的提问,专家小组的提问时间不低于5分钟。

(三)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养能力考核(a)、科研及创新能力考核(b)、综合素质考核(c)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30%、40%,30%。复试总成绩=a×30%+b×40%+c×30%。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考生政治站位、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考博动机与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南华大学博士生招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表》为依据,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 专业素养能力考核:考察考生对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专业理论、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水平等。

3. 科研及创新能力考核:着重考察考生创新能力、拟开展研究课题及初步研究思路,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公开发表(出版)的高水平论文(专著)、发明专利、科研课题、成果证明等)。

4. 综合素质考核:考生的外国语口语测试、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等。包括个人简历、职业规划及自我评价材料等。

要求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研究生院将会同纪检监察进行督查。

六、录取基本原则

1. 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有工作单位且不离职的研究生必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的证明方可录取。

2. 博士招生录取的总成绩以百分计。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材料评审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考生综合成绩(100分)= 材料评审成绩×(40%)+复试成绩×(60%)

普通招考: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 录取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4.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等,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复试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1. 复试报到:2025年6月159:00-11:30,申请人凭有效证件(提交材料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到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办公楼308报到。

2. 复试时间:

专业

复试时间及地点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6月1514:00

公卫办公301会议室

3.复试工作流程

1)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和《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

1步:用微信“扫一扫”,扫描“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第2步:选择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

3步:请各位考生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信息;

4步:点击“缴费”,选择支付的卡号,点击“支付”,按提示输入密码即可。(仅支持建行卡支付,可由他人代为缴费)

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

考生缴费凭证提交学院存档。学院审核复试考生的缴费情况,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2)复试前,学院按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及相应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学院博士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及博士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汇总表须按一级学科招生计划数进行综合排名)报研究生院审核。

八、体检

申请人须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体检。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学院可根据本学院考核进程,安排申请人到我校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或提供近3月内的体检报告)

九、监督管理

1. 拟录取名单公示。学院将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将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

2. 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授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3. 学院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电话:0734-8281617,于老师)。

十、材料归档工作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材料按以下要求归档:

1. 拟录取承诺书;

2. 南华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3. 网上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4. 专家推荐书(两份,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学生证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

6. 身份证复印件;

7. 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8. 复试专家公正承诺书;

9. 复试录音录像材料;

10. 科研项目博士申请及录取相关材料【包含《南华大学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考生申请表(先进技术联培专项)》《南华大学科研项目博士专项导师配套经费收取登记表(先进技术联培专项)》】。

 

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611    

 

附件【附件三:拟录取承诺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一:南华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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