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及《南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院复试工作管理,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公共卫生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 人员组成及具体职责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负责对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职 责:负责对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负责招生复试相关材料与复试结果上报等。
(三)复试录取专家小组
职 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内容、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综合排序与复试结果上报等。
二、复试基本条件
(一)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科学型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及专业型学位“公共卫生(MPH)”专业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在达到报考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一志愿复试名单和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会公布在我院网站。
三、招生计划
公共卫生学院2021年计划招生人数为77人,其中学术型学位 27人,专业型学位50人。
四、复试方式与录取原则
复试方式:今年复试采取线上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考生应提前备妥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1、“双机位”的要求:电脑1台,用于复试设备(第一机位),手机1部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第二机位);2、选择独立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宽带(WiFi)网络和4G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3、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录取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招生计划与复试名额专业匹配、本科专业匹配的原则;采取差额形式复试。
五、调剂工作
我院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和105300公共卫生专业均接受调剂。
1、调剂规则
1)原则上择优遴选本科为预防医学专业或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考生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在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医学学科门类内,专业代码为10开头),考生初试考试科目与我院两个专业初试科目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条件下,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3)如考生的一志愿自命题考试科目不同于我校招生简章中发布的考试科目,学院根据全国统考科目(外国语+政治)初试成绩进行选拔,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研招网系统调剂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我校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校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会给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发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调剂生复试后,学院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48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学校审定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内容
(一)复试总成绩100分。
(二)复试内容
1.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70分)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思想政治表现面试考核,考核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综合应用能力面试考核(占40分)
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综合考核考生专业综合应用能力。
(3)实践(实验)能力的面试考核(占30分)
根据远程复试的条件设计考核题目,采用复试现场作答的方式,具体面试方式取决于各专家组。主要通过面试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外语能力测试(占30分)
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考核考生英语应用能力。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七、复试时间及流程
(一)复试时间与复试对象
1、第一批复试时间与复试对象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4月2日上午8:00-10:00,10:20-12:00,分营养与食品卫生、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及卫生毒理组、卫生检验学组、流行病与统计学和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组等三组进行,具体复试批次和时间由各组复试专家提前通知考生。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4月2日下午14:00-16:00,16:20-18:00,分营养与食品卫生、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及卫生毒理组、卫生检验学组、流行病与统计学和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组等三组进行,具体复试批次和时间由各组复试专家提前通知考生。
2、第二批复试时间与复试对象
4月2日以后,剩余调剂计划及调剂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远程线上进行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至184575315@qq.com的邮箱中,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开学报到后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学院留存。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 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发至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邮箱nhdxyzb@163.com中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在开学后进行审查。
2、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
考生的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届时关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3、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缴费方式见南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网页链接:https://yjs.usc.edu.cn/info/1292/9488.htm
八、拟录取
1、每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如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2、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
3、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6、公示
我院将每批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公卫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7、其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与领导;院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五)2021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公共卫生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1771;电子邮箱:631295316@qq.com。
十、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734-8281617 18143398292
联系邮箱:184575315@qq.com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