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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2014-12-05 12:58  

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为我院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制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华大学学生手册》中之相关内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学生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所有学生。

一、所有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每日正常课程(包括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与自主选修的课程),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二、所有学生在上课时(不论正常课业或蹭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与上课秩序。严禁在课上吃饭、睡觉、随意聊天或玩手机。尤其是玩手机游戏,如有发现,直接上报学院处理。

三、13级和14级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与学院规定的早晚自习,有规律的进行学习和自我管理。我院14级新生自习室分别为逸夫楼502(预防)与1教404(卫检),13级早自习地点为1-111。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到。超过自习课规定开始时间五分钟者视为迟到,在规定自习结束前擅自离开自习室超过十分钟者视为早退。自习课的迟到、早退与旷课处罚与正常上课的迟到、早退与旷课相同。院学习部将不定期抽查。

四、我院鼓励所有同学在日常生活中培养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各类学习活动、发明创造与学科竞赛等各类活动。

五、所有同学在无特殊情况下,非节假日期间应在每日22:30之前回到寝室,每日22:30之后返回寝室者视作晚归;每日23:00后返回或未归者视为夜不归宿。严禁夜不归宿,亦严禁擅自留宿外来人员。院自管会将不定期检查。

六、各班级按时完成好班级义务劳动区域,每学期个人义务劳动次数不得低于10次,院资助部会在义务劳动时间进行监督、签到。

七、所有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相关条例,维护宿舍安全与卫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毒品或有毒物品、管制刀具、大功率违禁电器等出入宿舍。及时进行清洁工作,维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院自管会将不定期抽查。

八、严禁从事违法活动、集中斗殴、寻衅滋事;遵守学校文明修身各项要求,服从文明修身劝导岗安排。

九、合理安排娱乐时间,不得沉迷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特别严禁为此触犯上述条目中的各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直接上报学院从重处分。

十、如有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身体心理因素、人事及部门、社团任务工作因素,将导致迟到、旷课、晚归、夜不归宿等后果者,应提前请假。请假应先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并执有学院批准的请假条后方准请假。

十一、如有需要离开衡阳市区范围者,无论是否会有迟到、旷课、晚归、夜不归宿情况,亦必须请假。

十二、严禁在任何考核(不论学校考试或部门考核)与选举中出现作弊、贿赂行为,一经发现将直接上报学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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