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寝室长考核制度
一、寝室长负责本宿舍卫生,全年宿舍卫生优秀的寝室长酌情加分。(1~2分每人次)
二、寝室长积极配合自管会工作,能较好地完成布置的工作,全年表现突出的寝室长酌情加分。(0.1~0.5分每人次)
三、宿管部召开会议迟到每人次扣0.1分,缺席每人次扣0.5分。(五分钟内算迟到,超过五分钟算缺席)
四、每个宿舍在每次卫生检查中必须合格,并力争优秀,否则该寝室长每人次扣0.1分。(检查含校级、院级)
五、各宿舍出现违规行为,在处理违规个人的同时,对该寝室长亦酌情作出相应惩罚。
六、在期末将评选十佳寝室长,加综测分。同时自管会将视其表现进行党员推优。
七、大一寝室长将发展为我自管会二线干事,参与寝室管理工作,期末核算其活动加分。
注:期末据该学期总体表现考核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