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管理条例
为了加大管理力度,创造一个良为了完善学生会内部好的办公室环境,经主席团与学工室老师研究决定,制订本条例。
(一)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监督执行办公室的值日制度,值日部门负责办公室及周围的财务管理和卫生。
(二)办公室钥匙由学生会主席和办公室助理掌管,若非经过辅导员老师批准,其他人员不得私配。
(三)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成员办公的重要场所,各部门办公时必须保持清洁整齐。
(四)各部门需要使用办公室物品时,应经办公室助理允许,办公室助理应严格把关、重要物品的借用要经辅导员老师批准,并做好记录,由部门负责人证明领取。
(五)各部门在办公室办公活动期间,应对办公室负责,爱护办公室内的一切财务。
(六)公共物品(含报刊、杂志)不得随意带走,如有损坏或丢失,酌情赔偿。办公室电脑处工作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文档材料不得随意使用,需向负责人说明并及时归还。
(七)办公室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值班期间,不得撤离岗位。
(八)值班人员要讲究精神文明,必须衣冠整洁,讲究礼貌。接待来者时,应做到热情大方,举止文明,语言得体。
(九)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日志上签到并做好当天的值班记录,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
(十)闲人莫入办公室,离开办公室应随手关门,关灯。
本条例有关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正式执行。
公共卫生学院第十届团学办公室
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