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中心概况 | 实验教学 | 建设成果 | 设备环境 | 管理制度 | 师生互动 | 资料下载 | 实验预约 
  实验室管理
当前位置: 预防医学与放射卫生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中心制度>>实验室管理>>正文
 国家制度 
 学校制度 
 中心制度 
 
 
科研实验室管理制度
2013-10-22 13:30  

 

1、科研实验室是师生从事科研工作重地,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

2、教师和学生使用细胞培养室及贵重精密仪器室须严格实行登记制度。

3、实验人员须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规范操作。如有人为损坏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赔偿。

4、实验完毕,应及时清理工作台面等实验现场,妥善处理废液和其它实验垃圾,保证实验室干净整洁。

5、离开实验室时,须关好水、电、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毒工作。

6、科研人员进入实验室须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得在实验室内喧哗、打闹、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7、除每天日常的清洁外,每周须进行一次彻底清扫。

 

关闭窗口

南华大学预防医学与放射卫生实验教学中心 Copyright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中国 湖南 衡阳 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湘ICP备05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