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推荐,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推免生的推荐工作,使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公共卫生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 长:龙鼎新 张天成
副组长:杨慧仙 肖锡林 王超
成 员:张朝晖 陈丽丽 奉水东 于军晖 孙越龙
秘 书:何朝辉
二、推免生名额
2021年我院有6个研究生推免名额。
三、接受推荐申请报名条件
(一)推免生资格申请基本条件
1.全日制应届本科生。
2.道德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无不良诚信记录(含学术不端、其他不诚信问题);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业优秀。
(1)第1至6学期(四年制)、第1至8学期(五年制)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绩点排名在在专业前列(专业总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按专业总人数15%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超过100人的专业超过部分按8%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符合科研潜质条件的优秀学生排名在前30%以内);
(2)主干课程和核心课程无首考不及格记录;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
4.身心健康。达到大学体育合格标准,心理健康测试合格。
(二)推免生综合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主要由学业成绩(70%)和科研与学科竞赛等创新能力(30%)两部分组成,由学院根据成绩择优推荐。
1.学业成绩
(1)排名方法: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所修课程(单位学分)平均成绩排名。
(2)成绩计算方法:百分制分数=平均学分绩点×10+50。
2. 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科研项目(30%)、学科竞赛(30%)、创新成果(30%)、外语水平(10%)四部分组成。
(1)科研项目: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学生均可获得加分,累计30分封顶。
(2)学科竞赛:参加省级及以上行政单位组织、国家教指委和国家级学会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可获得加分,累计30分封顶。
(3)创新成果:学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国家正规出版物(可通过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正式发表学术论文,在学术年会上获得论文奖,获得专利授权,以及参与正式教材或专著编写的可获得加分,累计30分封顶。
(4)外语水平:参加CET-6英语水平测评达到425分以上的学生均可计10分。
以上项目具体加分标准参见表1。
四、推荐程序
(一)推免生推荐资格审查由教务部负责,我院推免生工作由推免生工作小组完成。
(二)具备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华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英语过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由学工办汇总初审后递交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做好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与评分工作。
(三)学院根据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组织工作小组进行推免生候选人排序工作,做好记录。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候选人学业成绩和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排名,学院将推荐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教务部学籍办。
表1 创新能力各项目分值表
项目 |
奖项级别 |
分值 |
项目 |
奖项级别 |
分值 |
|
国家级学科竞赛 |
一等奖 |
30 |
科研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
国家级 |
30 |
|
二等奖 |
25 |
省级 |
20 |
|
三等奖 |
20 |
|
省部级学科竞赛 |
一等奖 |
20 |
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
国家级(非中文核心) |
10 |
|
二等奖 |
15 |
中文核心 |
15 |
|
卓越期刊 |
20 |
|
三等奖 |
10 |
|
SCI、EI |
30 |
|
国家级学会论文奖 |
一等奖 |
15 |
参与专著或教材编写 |
5 |
|
二等奖 |
10 |
国家专利 |
发明专利授权 |
30 |
|
三等奖 |
6 |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10 |
|
省级学会 论文奖 |
一等奖 |
10 |
|
|
|
|
二等奖 |
6 |
|
|
|
三等奖 |
4 |
|
|
|
注:1. 学科竞赛包括学术竞赛、科研竞赛、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国家级竞赛指由教育部、教指委等主办的竞赛,省部级竞赛指由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或国家级学会主办的竞赛;2. 中文核心期刊参照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执行;3. 同一成果按最高分值只计算1次加分;4. 未尽事宜由推免生工作小组解释。
(四)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学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招生单位的复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五)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在最后两个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1.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处分者;
2.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优良者或毕业考试未通过者;
3. 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4. 体检不合格者;
5. 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推免工作回避原则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论文、获奖、专利及竞赛的指导教师等情况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向学院申请回避;
2.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
五、本试行方案与学校工作细则有出入时,以学校工作细则为准。
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