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推荐,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推免生的推荐工作,使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公共卫生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 长:龙鼎新 杨飞
副组长:张朝晖 杨慧仙 王超
成 员:陈丽丽 奉水东 杨胜园 周筱艳 于军晖 孙越龙
秘 书:何朝辉 吴彦玲
二、推免生指标分配
待学校推免生指标计划下达后,学院根据2024届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规模数按比例将推免生指标分配到专业。推免生指标分配结果再另行公布。推免本校的学生可享受:优先推荐攻读博士研究生;优先推荐到复旦大学、中国CDC、军事医学科学院等单位联合培养;任选导师;读研期间额外享受补助2万。
三、接受推荐申请报名条件
(一)推免生资格申请基本条件
1.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等)。
2.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无不良诚信记录(含学术不端、其它不诚信问题),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业条件:
①学生应修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必须全部合格,且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首考及格,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
4.身心健康,达到大学体育合格标准,心理健康测试合格。
(二)推免生入围资格审查
推免生推荐资格审查由学院教务办负责,学院根据学校教务系统中的学生排名进行遴选,同时做好参与推免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推免学生入围办法如下:
1.第1至6学期(四年制)或第1至8学期(五年制)按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应修必修和限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总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按专业总人数15%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超过100人的专业超过部分按8%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同一专业下不同方向按不同专业的情况处理。
2.在读期间以南华大学在校生的身份取得与专业相关的以下成绩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获得学科竞赛国家级一、二等奖,省级一等奖者;获得国家级相关荣誉称号,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优秀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业要求限制条件,但学业成绩必须在专业总人数排名前30%内。需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可,方可参与推免遴选,并占学院的推免生总计划名额。
(三)推免生综合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主要由学业成绩(80%)和科研与学科竞赛等创新能力(20%)两部分组成,由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择优推荐。
1.学业成绩
(1)排名方法:按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应修必修和限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采用教务系统查询结果。
(2)平均学分绩点折算成百分制分数计算方法:百分制分数=平均学分绩点×10+50。
2. 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科研项目(30%)、学科竞赛(35%)、创新成果(35%)、三部分组成。单项分值计算以所有申请人中最高分为分母折算。
(1)科研项目: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学生均可获得加分。
(2)学科竞赛:参加省级及以上行政单位组织、国家教指委和国家级学会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可获得加分。
(3)创新成果:学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国家正规出版物(可通过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正式发表学术论文,在学术年会上获得论文奖,获得专利授权,以及参与正式教材或专著编写的可获得加分。
以上项目具体加分标准参见附件1。
四、推荐程序
(一)推免生推荐资格审查由学院教学办负责,我院推免生工作由推免生工作小组完成。
(二)具备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于9月20日上午11点前向学院学工办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补。
1.南华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中的学生思想品德鉴定,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
2.英语过级成绩单复印件;
3.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4.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复印件;
5.学业成绩单打印纸质版及pdf电子文档(pdf成绩单统一采用sfzh_xm.pdf命名,例如:430404200003180023_王小明.pdf);
相关材料由学工办汇总初审后递交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做好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与评分工作。
(三)学院根据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组织工作小组进行推免生候选人排序工作,做好记录。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候选人学业成绩、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排名,根据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名”方式排名,并参照《南华大学2024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表》,从高到低完成“推免生分配名额”推荐名单,遴选排名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推荐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教务部学籍办。最终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
(四)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学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招生单位的复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五)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在最后两个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1.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处分者;
2.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优良者或毕业考试未通过者;
3. 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4. 体检不合格者;
5. 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六)推免工作回避原则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工作人员回避承诺书”,承诺认真执行《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华政发〔2014〕43号)文件及“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严格遴选程序;认真履行推免工作的职责。
2.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论文、获奖、专利及竞赛的指导教师等情况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向学院申请回避;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
(七)工作联系方式
推免生遴选工作联系电话:0734-8281617。申请推免研究生的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请加入公卫2024年推免生工作QQ群。
五、本工作方案与学校工作细则有出入时,以学校工作细则为准。
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9月6日